信件信息
主题名称: | 宁乡县大成桥镇试点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程,抗震房示范户每户补助8000元 | ||
信件分类: | 提交时间: | 2016-06-10 | |
信息内容: | 我是吴双凤,身份证号码430124198912245493,我家住在宁乡县大成桥镇永盛村排头冲组,去年宁乡四乡镇试点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程,抗震房示范户每户补助8000元,我申请了一个示范户名额而且市地震局领导(一男一女)及县地震办领导孙春华局长、村负责人曾光明在2015年8月27日进行了检查,领导当时就发放了长沙市农村民居地安全工程示范户牌子并且拍照,编号NJDZGC010020,到至今奖励补助还未到账,我镇其他示范户已到账了。请领导给我答复,谢谢。 |
回复信息
回复时间: | 2017-05-10 |
回复状态: | 已回复 |
信件内容: | 吴双凤:已与宁乡县地震办联系,核实情况属实,已补发补助金。 |